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
::: 望嘉國小歡迎您

公告訊息

屏東縣望嘉國小附設幼兒園 111年度收退費標準

{{ $t('FEZ001') }} 郭主任

{{ $t('FEZ002') }} 幼兒園|

屏東縣望嘉國小附設幼兒園  111年度收退費標準

收費項目

收費金額

收費期間

全日班

學費

免收學費,其學費由教育部補助。

學期

雜費

598

學期

學生活動費

200

學期

學習材料費

800

學期

點心代辦費

2100

學期

午餐代辦費

3750

學期

保險費

0

學期

備註

一、本學期教保服務時間:自1110830日至1120119日止,全學期以4.5個月計。

二、滿五足歲係指當年度九月一日前年滿者。

三、本園免學費補助採教育部補助方式。

四、第1胎子女每月繳費不超過1,000元,第2 胎以上/低收/中低收免繳費用,家長繳費與原收費數額間之差額,由教育部支付

五、家長會費由幼兒園與家長會協議是否收費,未設立家長會免收取。

         
  • 上學期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  • 下學期

收費項目

收費金額

收費期間

全日班

學費

免收學費,其學費由教育部補助。

學期

雜費

598

學期

學生活動費

200

學期

學習材料費

800

學期

點心代辦費

3000

學期

午餐代辦費

2850

學期

保險費

0

學期

備註

一、本學期教保服務時間:自11221日至1120630日止,全學期以4.5個月計。

二、滿五足歲係指當年度九月一日前年滿者。

三、本園免學費補助採教育部補助方式。

四、第1胎子女每月繳費不超過1,000元,第2 胎以上/低收/中低收免繳費用,家長繳費與原收費數額間之差額,由教育部支付

         

 

 

 

二、幼兒中途入園,以實際入園日期為收費基準日:

(一)學費、雜費:

    1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即提出無法就讀者,全數退還。

    2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未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者,退還三分之二。

    3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未逾三分之二者,退還三分之一。

    4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二者,不予退費。

(二)保險費:依學生團體保險等相關規定收取費用。

(三)其他代辦費: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,依幼兒就讀月數比例收取費用;以月為收費期間者,自入園當月收取費用;未滿一個月者,按就讀日數比例收取費用。

三、退費標準:

 (一)學費、雜費:

    1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即提出無法就讀者,全數退還。

    2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未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者,退還三分之二。

    3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未逾三分之二者,退還三分之一。

    4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二者,不予退費。

 (二)代辦費: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,按未就讀月數比例退費;以月為收費期間者,按離園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費;已製成成品者不予退費,並發還成品。

 (三)幼兒因故請假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,且請假日數連續達五日(不含例假日)以上者,按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還點心費、午餐費及交通費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。

 (四)因法定傳染病、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日數連續達五日(含例假日)以上者,按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還點心費、午餐費及交通費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。

 (五)國定假日、農曆春節連續達五日(含例假日)以上,應退還停課期間之點心費、午餐費及交通費,且採事前扣除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辦理,如須辦理補課之彈性放假日不予退費。 

 


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
{{ $t('FEZ004') }} 2023-01-31|

{{ $t('FEZ005') }} 75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