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郭主任
{{ $t('FEZ002') }} 幼兒園|
屏東縣望嘉國小附設幼兒園 111年度收退費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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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費項目 |
收費金額 |
收費期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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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日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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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費 |
免收學費,其學費由教育部補助。 |
學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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雜費 |
598 |
學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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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 辦 費 |
學生活動費 |
200 |
學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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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材料費 |
800 |
學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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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心代辦費 |
2100 |
學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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午餐代辦費 |
3750 |
學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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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險費 |
0 |
學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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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 |
一、本學期教保服務時間:自111年08月30日至112年01月19日止,全學期以4.5個月計。 二、滿五足歲係指當年度九月一日前年滿者。 三、本園免學費補助採教育部補助方式。 四、第1胎子女每月繳費不超過1,000元,第2 胎以上/低收/中低收免繳費用,家長繳費與原收費數額間之差額,由教育部支付 五、家長會費由幼兒園與家長會協議是否收費,未設立家長會免收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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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費項目 |
收費金額 |
收費期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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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日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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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費 |
免收學費,其學費由教育部補助。 |
學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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雜費 |
598 |
學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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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 辦 費 |
學生活動費 |
200 |
學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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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材料費 |
800 |
學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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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心代辦費 |
3000 |
學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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午餐代辦費 |
2850 |
學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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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險費 |
0 |
學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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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 |
一、本學期教保服務時間:自112年2月1日至112年06月30日止,全學期以4.5個月計。 二、滿五足歲係指當年度九月一日前年滿者。 三、本園免學費補助採教育部補助方式。 四、第1胎子女每月繳費不超過1,000元,第2 胎以上/低收/中低收免繳費用,家長繳費與原收費數額間之差額,由教育部支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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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幼兒中途入園,以實際入園日期為收費基準日:
(一)學費、雜費:
1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即提出無法就讀者,全數退還。
2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未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者,退還三分之二。
3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未逾三分之二者,退還三分之一。
4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二者,不予退費。
(二)保險費:依學生團體保險等相關規定收取費用。
(三)其他代辦費: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,依幼兒就讀月數比例收取費用;以月為收費期間者,自入園當月收取費用;未滿一個月者,按就讀日數比例收取費用。
三、退費標準:
(一)學費、雜費:
1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即提出無法就讀者,全數退還。
2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未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者,退還三分之二。
3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未逾三分之二者,退還三分之一。
4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二者,不予退費。
(二)代辦費: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,按未就讀月數比例退費;以月為收費期間者,按離園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費;已製成成品者不予退費,並發還成品。
(三)幼兒因故請假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,且請假日數連續達五日(不含例假日)以上者,按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還點心費、午餐費及交通費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。
(四)因法定傳染病、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日數連續達五日(含例假日)以上者,按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還點心費、午餐費及交通費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。
(五)國定假日、農曆春節連續達五日(含例假日)以上,應退還停課期間之點心費、午餐費及交通費,且採事前扣除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辦理,如須辦理補課之彈性放假日不予退費。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3-01-31|
{{ $t('FEZ005') }} 75|